队属各单位:
2020年清明假期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队实际,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放假,共三天。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职工出行变化情况的登记管理和信息报送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职工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各级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局党委及我队有关规定。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要加强安全检查及防范,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稳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