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队领导协调日常工作;负责队综合性会议的筹备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队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队文秘、印鉴、档案、保密、网络安全、对外联系、政务公开、接待、信访、机关公车、电话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队领导督查督办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调配;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璇,电话:0551-64488008。
二、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队财务收支年度预算,负责全队资金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制度和各类会计报表编制及上报工作,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和审查,负责税务管理,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对全队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培训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庆龙,电话:0551-64410036。
三、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局人事、劳动、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负责建设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负责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度人才工资统计;负责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及财政预算基础信息填报;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管理;负责新进人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调配、职工退休报批;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日常管理;负责年度考核、考勤、职工继续教育、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创新争先奖候选人和团队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残疾人用工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相关的来信来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负责人:韩冬冬,电话:0551-64329137。
四、经营管理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队统计、绩效目标考核、资产管理、资质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全队经济发展战略、经营目标计划,负责发展资金和投资项目立项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对外招投标工作,指导队属经济实体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
负责人:曹杰玲,电话:0551-64415709。
五、安全探矿科
主要职责:承担钻探项目开工前安全验收;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修订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应急演练;工伤档案管理;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统计各单位安全报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
负责人:贾腾飞,电话:0551-64411287。
六、总工办
主要职责:在队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队地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服务,组织编写地质工作月季报、年报,并及时上报,组织科研与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负责组织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工作;对所有地质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的技术问题及时研究方案并予以指导;对所有地质勘查项目实施管理和质量监控,组织质量检查;总结管理经验,制定各专业《作业指导书》;督促各类报告的按时提交,并进行审验、归档,负责收发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负责、技术人员培训;及时掌握新技术、新规范并学习、推广和应用;负责队地质勘查信用信息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队地质科技资料保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矿业权日常管理、维护和经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王延明,电话:0551-64415477。
七、审计室
主要职责: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内部审计准则、本队规章制度和队内部管理规定,对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本队及所属单位、各经济实体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对本队所属单位、各经济实体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本队所属单位、各经济实体主要领导人或重要经济岗位责任人离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价。
负责人:訾娟,电话:0551-64322120。
八、综合管理科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队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队公有房产的分配、管理、使用;负责管理327地质队生活区、合肥龙岗基地、肥东桥头集基地、庐江基地、巢湖基地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基地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基地内各类设施的建设与日常维护;负责监督、指导队职工食堂、金地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马鹏宇,电话:0551-64314197。
九、武保科
主要职责:武装保卫科是队党委、队行政领导下的安全保卫、人民武装职能部门,简称武保科,属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合署办公机构。主要负责我队国防教育、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马鹏宇,电话:0551-64489008。
十、离退休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我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离休干部离休费、职工遗属生活费及其它费用的发放工作;承担与离退休人员相关的各类信息统计及财政数据库填报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保和医保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遗属年度信息核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葛俊才,电话:0551-64329135。
十一、纪检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全队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检查、督促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落实上级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指示、部署和决议;开展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点是干部的违法违纪预防教育;受理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按规定审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负责全队监察对象的反腐倡廉和政纪教育;负责全队的效能监察和作风督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明,电话:0551-64322102。
十二、党委办公室(团委)
主要职责:在队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政治思想学习教育;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及科级干部培训、管理,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握舆论导向,开展内外新闻报道等工作;负责党委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服务;负责党委、党委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党委、党委办公室印章的管理;负责全队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彭婧,电话:0551-64419327。
十三、工会
主要职责:承担职代会日常工作,代表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队务公开、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相关工作;参与全队涉及职工利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主持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处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职工安全健康督查工作;开展劳动竞赛、技能大赛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实施“四季送”工程,开展职工慰问工作;开展职工体检、互助保障工作;组织劳模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幸福地勘”活动;负责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使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曹杰玲,电话:0551-64415709。